来源:易继海发布时间:2023-11-06浏览次数:10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活水。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作为国家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在增强国家源头创新能力和夯实世界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我校基础研究水平提升、学科建设与发展、优秀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3年度,我校集中申报期共组织申报基金项目575项,通过采用校院两级集中在线审查,基金不予受理率创历史新低(0.17%),切实保证了我校基金申报数量和质量。截至目前,我校共获批基金项目73项(面上项目2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65项),直接经费2357.3万元。
随着科研范式变革以及各高校组织申报基金力度的加大,竞争日益激烈,我校基金申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为进一步提升我校2024年度基金项目的申报层次和质量,学校将开展有组织科研,按照“分类管理,层层落实”的原则,围绕“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校、院、科研团队三级责任和目标管理体系,力争2024年度基金申报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现将2024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4年是我校“十四五”科技发展的关键年。我校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要认真按照基金指南要求,抓住新疆和兵团的独特优势,围绕学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基地)的特色研究方向,认真总结以往申报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有效地组织科研团队和广大教师申报基金各类项目。学校鼓励和组织有条件的科研人员申报或联合申报基金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面上项目等;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二)2024年度基金项目申报的集中受理工作将于2024年3月20日(学校是3月8日)截止。科研处自然科学(重大项目)办公室在此期间设立“集中受理工作组”,负责受理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
(三)集中受理申报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2024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报要求详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24年项目指南》)。
(四)申报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24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网页下载),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申报,按照《2024年度项目指南》和有关通告的说明执行。
(五)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处的责任与分工
(1)负责学校2024年度基金申报总体方案的制定、全校的申报动员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政策的解读。
(2)负责学校2024年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的组织策划、申报、校内专家论证答辩等工作。
(3)负责对各单位基金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
(4)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和上报,并解决各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5)与各单位联合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2-3轮申报书论证工作。
(6)针对各单位动员、论证及申报阶段,科研处将进行调研与督导,有重点的积极引导并动员学院力量申报基金项目。
2.各单位的责任与分工
(1)负责制定本单位2024年度基金申报工作方案并报科研处备案。积极组织和引导本单位科研人员围绕学校和本单位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基地)的特色研究方向申报基金各类项目。
(2)重点负责对2024年度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和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的组织申报、项目论证,确保每个项目不少于3位具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的专家进行初评(见附件1),填报评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以备检查。
(3)严格按照学校基金申报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对申报书内容和申报人资格等方面进行认真的形式审查,确保本单位2024年度基金的申报质量。
(4)加强顶层设计,全面分析本单位资助情况,合理分配项目申报力量,扩大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申报比例,争取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等申报上有所突破。
3.申请人的责任与分工
(1)申请人作为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按照“申请人须知”(见附件3)中学校对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项目申报团队,及时完成和提交申报材料。
(2)须确保申请书中所有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不端行为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动员阶段
1.2023年11月3日,科研处组织召开全校动员大会,总结分析申报资助情况、部署2024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2.2023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本单位申报动员会,并制定本单位2024年度基金申报工作方案(包括:时间节点安排、人员申报规划、动员和组织论证计划等)报科研处备案。
3.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科研处赴各单位调研基金申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二)项目论证阶段
1. 第一轮论证工作: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一轮论证工作,重点针对上一年度申报未获批的项目。
2. 第二轮论证工作: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9日,各单位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二轮论证工作。
3. 第三轮论证工作: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3月6日,科研处会同各单位对本单位重点类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工作。
(三)项目撰写和申报阶段
1.2024年1月15日-3月8日,基金网上申报阶段,“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报系统于1月15日正式开放,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并填报申请书相关内容。若无登录帐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户信息表》(附件4),由各单位统一报科研处自然科学(重大项目)办公室。
2.2024年3月8日,针对无纸化申报要求,实行校院二级集中在线审核,科研处对各学院科研秘书开展形式审核培训并正式启动形式审查工作。
3.2024年3月8日20:00,“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会准时关闭,申请人务必在此之前提交最终申请书电子档。至19日期间,各申报人要及时关注审核状态,“项目审核状态”显示为“退回修改”时,严格按照意见修改并立即提交,“项目审核状态”显示为“等待基金委审核”为学校审核通过。
(四)项目形式审查阶段
1.2024年3月8日—11日,完成第一轮(院级)形式审查初审工作。
2.2024年3月12日—13日,完成第二轮(校级)形式审查复审工作。
3.2024年3月14日—16日,完成第三轮交叉审核,同时进行退修后重新提交材料的审核。
4.2024年3月17日—19日,完成第四轮重点审核,查漏补缺。
5.2024年3月20日,上传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完成2024年度基金集中申报工作。
三、相关咨询和联系方式
(一)学校
1.科研处自然科学(重大项目)办公室,行政楼三楼322;联系人:王静娅 曾明军;电话:2058775
2.石大国自然管理交流QQ群(1):183759931、QQ群(2):783312453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请尽量使用ISIS系统在线技术支持。
2.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7225, 010-62329112。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9336,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6889,010-6232593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6872,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4.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5.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附件:1.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初评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情况汇总表
3.申请人须知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户信息表
5.同行推荐信模板
6.导师同意函模板
7.援疆干部证明材料参考格式
8.其他聘用人员证明材料参考格式
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合作协议(参考模板)
10.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自查表
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学部联系方式
关于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zip
科研办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