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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有关行业领域专家的函

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4-10-14浏览次数: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建立专家联系机制。根据《关于商请推荐专家的函》(工政法函〔202479号)工作安排及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现请各相关单位组织推荐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等行业领域专家。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二)推荐范围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行业协会以及投资机构等。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相关领域从事相关工作6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行业及企业的情况,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于专业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身体条件。

(五)以往参加评审、咨询论证等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工作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于101712:00前将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办,谢谢

附件 专家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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